1)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2)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3)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 (5)里程碑、百米樁和公路界碑均屬指路標志。里程碑設在國道上時顏色為白底、紅字;設在省道上時顏色為白底、藍字;設在縣、鄉(xiāng)道上時顏色一律為白底、黑字。公路界碑的顏色不分道路性質,一律為白底、黑字。 (6)輔助標志是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分表示時間、車輛種類、區(qū)域或距離、警告、禁令理由等類型。 各種標志設置的位置: 警告標志設置的位置與公路的計算行車時速有關。在農(nóng)村山區(qū)公路,一般應設在距離危險地點20~50米的地方。 禁令標志一般應設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車標志外均應成對設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終點和橋梁的兩端。 指示標志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級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較少。 指路標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志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志設在城鎮(zhèn)的邊緣處;分界標志設在行政區(qū)劃 、管養(yǎng)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志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有關規(guī)定: 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種: (1)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 (2)懸臂式; (3)門式; (4)附著式。 公路標志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 柱式標志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標志牌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180~250厘米。 懸臂式標志的下緣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級公路凈高為5米,三、四級公路凈高為4.5米。標柱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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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2)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3)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
(5)里程碑、百米樁和公路界碑均屬指路標志。里程碑設在國道上時顏色為白底、紅字;設在省道上時顏色為白底、藍字;設在縣、鄉(xiāng)道上時顏色一律為白底、黑字。公路界碑的顏色不分道路性質,一律為白底、黑字。
(6)輔助標志是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分表示時間、車輛種類、區(qū)域或距離、警告、禁令理由等類型。
各種標志設置的位置:
警告標志設置的位置與公路的計算行車時速有關。在農(nóng)村山區(qū)公路,一般應設在距離危險地點20~50米的地方。
禁令標志一般應設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車標志外均應成對設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終點和橋梁的兩端。
指示標志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級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較少。
指路標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志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志設在城鎮(zhèn)的邊緣處;分界標志設在行政區(qū)劃 、管養(yǎng)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志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有關規(guī)定:
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種:
(1)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
(2)懸臂式;
(3)門式;
(4)附著式。
公路標志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
柱式標志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標志牌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180~250厘米。
懸臂式標志的下緣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級公路凈高為5米,三、四級公路凈高為4.5米。標柱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